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发布日期:2020-12-11
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产生于19世纪中叶的德国,德国民事诉讼法学者标罗在1868年的《诉讼抗辩和诉讼要件论》一书中最早提出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学说。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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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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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术语
- 所属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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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正确答案:
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参加诉讼,并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组织、公民和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依此概念,人民法院、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参与人都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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