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题
发布日期:2020-12-11
集体交涉工资理论,即“集体谈判工资理论”。
集体谈判工资理论,亦称“集体交涉工资理论”。认为短期工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劳动市场上资方与劳动者之间通过集体谈判所达成的条件的理论。19世纪后期,随着西方国家工会组织的日益强大而形成。工资的变动中存在一种“强制性比较”的效应,即某一行业或企业的工人总是以其他可比较行业或企业工人的工资作为参照物来判断自己的工资是否公平合理。当一类工人增长工资,与之相近的另一类工人的工资也应获得同样提高,而不管其经济后果如何。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也将以此为由与资方进行集体谈判。谈判的结果取决于国家当时的经济状况以及双方力量的对比。
集体谈判工资论是工会发展的产物。所谓集体谈判,就是以工人集团、即工会为一方,以雇主或雇主集团为另一方进行的劳资谈判。从18世纪以来,包括亚当·斯密在内的一些早期经济学家,一直就注意过集体谈判在工资决定上的影响,以后,象约翰·贝茨·克拉克和庇古(A.C.Pigou,1877-1959)这样知名的经济学家对此也有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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