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 题王微信公众号

    题王微信公众号

    微信搜“题王网”真题密题、最新资讯、考试攻略、轻松拿下考试

单选题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发布日期:2022-07-13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

委托行为发生的当天

B

向加工企业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C

向加工企业发出主要原料的当天

D

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试题解析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中文名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解释
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定义
委托加工行为
作用主体
应税消费品

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law and regulation)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法律原则和规则的总称。广义则是指在法律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时所形成的体现社会制度的各种法律制度。

中文名
法律制度
外文名
law and regulation

课税主体

课税主体是课税客体的对称。亦称“纳税人” 或“纳税义务人”。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直接向政府缴纳税款的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指本国公民及在本国居住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外国公民;法人则指依法成立、享有民事权利、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和社团组织。一种税的课税主体是由其课税客体的性质决定的。每一种税都有特定的课税客体,也都具有相应的课税主体。如: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应税所得为课税客体,以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为课税主体;房产税以房屋为课税客体,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为课税主体。由于税法中关于课税主体的规定明确了由谁来承担纳税义务,因而,课税主体是税法的一项基本构成要素。

中文名
课税主体
相关
课税客体
职权归属
国家
别名
纳税人、纳税义务人

标签: "暂无标签"

题王网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扫码关注题王,更多免费功能准备上线!

此试题出现在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去刷题
热门试题热门资讯 相关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