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法对从量定额计征中销售数量的规定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1-09-25
试题解析
消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是一部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
从量定额
从量定额,经济术语,意思是指以应税销售量乘以单位税额的方法。
数量
数量(scalar),亦称“无向量”,在物理学中也叫标量(纯量)。有些量(质量、体积等)只具有数值大小,而没有方向,部分有正负之分。物理学中,标量(或作纯量)指在坐标变换下保持不变的物理量。用通俗的说法,数量是只有大小,没有方向的量。数量运算遵循代数运算法则。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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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别名
-
标量、纯量、无向量
- 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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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温度、体积等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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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lar
-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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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大小,没有方向
正确答案:
答: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为:(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征税数量。
解析:
答: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规定为:(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征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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