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势变迁原则
发布日期:2021-06-19
试题解析
情势变迁原则
情势变迁原则,又称“情势变更原则”。法律行为生效后,作为其成立基础的客观情势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发生了行为时不能预见的重大变化时,可依法变更或终止其原有效力的法律原则。它是现代各国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是民法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运用。对其法律根据,学说中有约款说、相互性说、行为基础说、诚信原则说、法律制度说等的区别。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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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迁原则
- 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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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成立后
-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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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变更合同内容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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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bus sie stantibus
-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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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
正确答案:
情势变迁原则是指在法律关系成立之后,作为该项法律关系的基础的情事,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非当初所能预料的变化,如果仍然坚持原来的法律效力,将会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有悖于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应当对原来的法律作相应的变更(如增加或减少履行的义务,或解除合同等)的一项法律原则。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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