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
发布日期:2022-05-28
试题解析
论焚书坑儒之新法
《论焚书坑儒之新法》是夏曾佑所著作品,出自于《夏曾佑卷(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
- 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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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焚书坑儒之新法
- 作品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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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曾佑卷(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库)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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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曾佑
焚书坑儒谷
焚书坑儒谷是陕西省的地名,以历史事件而命名。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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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谷
-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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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 罗马字母拼写
-
罗马字母拼写:Fénshū Kēngrú Gǔ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汉语的一则成语,出自西汉·孔安国《〈尚书〉序》。这则成语意指焚毁典籍,坑杀儒生。其结构为连动式,在句子中可作主语、谓语、定语、宾语,含贬义。
- 中文名
-
焚书坑儒
- 近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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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典坑儒
-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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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序》
-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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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én shū kēng rú
- 注音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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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ㄣˊ ㄕㄨ ㄎㄥ ㄖㄨˊ
- 语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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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主语、谓语、定语、宾语
正确答案: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治思想文化而制造的两起重大事件。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博士淳于越奏请按照殷周之制分封子弟功臣,丞相李斯驳斥其议,以“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霍乱黔首”为由,提出禁止私学和焚书的建议,得到秦始皇认可。所焚之书包括秦统一前的列国史记和民间所藏《诗》、《书》、百家语。秦国史记、博士官收藏的图书和民间医学、卜筮、种树等技术之书则不在焚烧之列。令下三十日不烧者黥为城旦。同时宣布,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分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焚书次年,又发生坑儒事件,其起因是方士侯生、卢生无法为秦始皇寻觅仙草,以秦始皇贪于权势、专用刑罚为由,相约逃亡。秦始皇闻讯,下令穷究。受到株连的儒生四百多人皆被活埋于咸阳。秦始皇长子扶苏谏劝,亦被遣至上郡监军。“坑儒”激起广大儒生不满和反抗。焚书坑儒体现了秦政的暴虐,严重摧残了思想文化的发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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