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据史籍记载,西周时期在解除婚姻方面有一套完整的制度,称为“七出三不去”。
(1)西周婚姻制度中“六礼”“七出三不去”的内容
①西周时期“六礼”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合礼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六礼”程序来完成,即:
a.纳采,男家请媒人向女方提亲。
b.问名,女方答应议婚后男方请媒人问女子名字、生辰等,并卜于祖庙以定凶吉。
c.纳吉,卜得吉兆后即与女家订婚。
d.纳征,男方送聘礼至女家,故又称纳币。
e.请期,男方携礼至女家商定婚期。
f.亲迎,婚期之日男方迎娶女子至家。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也最终成立。
②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的,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按照周代的礼制,女子若有“三不去”的理由,夫家即不能离异休弃。“三不去”即是: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2)西周婚姻制度中“六礼”“七出三不去”的特点
①“六礼”是西周婚姻缔结所需要的程序,未经该种程序婚姻就不具备法律效力,表明了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和“出礼入刑”的礼刑关系对西周社会的影响至深。
②“七出”“三不去”制度是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
③西周婚姻立法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成为中国传统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奠定了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基础,西周以后历朝历代基本上沿袭西周建立的婚姻制度,没有太大发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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