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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试述律师阅卷方法中的因果关系法。

发布日期:2021-08-24

  试述律师阅卷方法中的因果关系法。

试题解析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causality或causation)是一个事件(即“因”)和第二个事件(即“果”)之间的作用关系,其中后一事件被认为是前一事件的结果。一般来说,一个事件是很多原因综合产生的结果,而且原因都发生在较早时间点,而该事件又可以成为其他事件的原因。

中文名
因果关系
别名
因果关联
特点2
特定性
外文名
causality;causation
特点1
客观性

阅卷

阅卷,读音 yuèjuàn,汉语词语,指评判考卷或者检察院、法院等政法机关的办案人员审读有关的案卷。

中文名
阅卷
拼音
yuèjuàn
解释
指判卷老师评判试卷等

律师

唐·道宣《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下:“‘一’字者,律字;以律训法总合大、小、开、遮、轻、重,故虽通博,指归一字”。戒律仪规,本为佛教各宗所必须修持,但佛教在传入中土以前的印度,小乘各部戒律繁多,而且分歧各异,要抉择修习,非专家不可。到了唐代道宣遂开创律宗,从而培养专门传授戒法的僧材——律师。

中文名
律师
原意
佛教僧侣名称
所属类型
职位
外文名
lawyer
出处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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