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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当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时,一般可以提出和解程序的主体是 ( )

发布日期:2022-07-14

当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时,一般可以提出和解程序的主体是 ( )
A

债权人

B

占一定数量股份的股东

C

债务人

D

公司管理人

试题解析

破产原因

破产原因是指债务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的状态。对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评价:第一是债务人对到期债务是否有即时能力清偿;第二是债务人的资产是否足够抵偿其所有债务(无论到期与否)。债务关系保障的关键是要求对到期债务的清偿,从而维系债务关系的实现。只要对到期债务能够清偿,债权人的利益没有受到损害,原则上法律就不必进行干预,所以世界各国均是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作为普遍适用的破产原因。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包括两种情况:(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中文名
破产原因
所属部门法
商法 破产法
外文名
Reasons for bankruptcy

债务人

债务人是指有义务向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务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中文名
债务人
外文名
debtor

具备

(1) 具有,拥有,有(2) 一切完备;齐备

中文名
具备
拼音
jù bèi
外文名
have;all complete; all ready
注音
ㄐㄨˋ ㄅㄟ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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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公共课

00227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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