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能分治
发布日期:2021-06-27
试题解析
权能分治
孙中山先生第一次表述“权能分治”思想,是在他1922年发表的《中华民国建设之基础》一文中:“政治主权在于人民,或者直接以行使之,或间接以行使之。其在间接行使之时,为人民之代表或者受人民之委托者,只尽其能,不窃其权。予夺之自由仍在人民。”
正确答案:
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核心是把政权和治权分开,由人民掌握“政权”,政府实施“治权”。“治权”相对于“政权”称作能,故称“权能分治”。其中人民的“政权”包括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四项。政府的“治权”包括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考试权、监察权,采用五权分立体制,相互独立,相互制约。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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