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题
发布日期:2020-12-11
犯罪侵害客体又称“犯罪一般客体”,“法律保护客体”。西方国家刑法理论中犯罪客体学说的一个概念,即犯罪所侵害的法益,是观念的无形的对象(如生命、安全、秘密等),是合法利益的现存状态。根据西方刑法理论,它比犯罪行为客体更具有实质意义,属于抽象的概念,不是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要素。
地理客体是客体的下位概念,也称地理事物。
概念感觉(concep-tual fceling)是英国怀特海用语。过程哲学中指对经验的初级感觉与高级感觉。指的是在经验中区分出永恒客体与现实实有的关系时,即在知道现实实有是由永恒客体的作用而构成时才形成的。认为在物理感觉中没有真假的问题,而在概念感觉中有真假的问题。这种真假是由永恒客体是否符合现实实有或永恒客体与永恒客体相比较从而发现,凡正确的结合为真,错误的结合为假。与物理感觉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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