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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二元说认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包括三项原则。 ( )

发布日期:2021-07-06

二元说认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包括三项原则。 ( )
A

B

试题解析

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民事责任的理由、标准或根据。归责原则是由社会经济生活条件为基础的法律上用以确定行为人责任的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古代社会奉行加害原则,只要有损害发生,受害人即可要求加害人赔偿,而不考虑后者的主观因素。到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则完全奉行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便无责任。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期以后又出现了无过错责任,即在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归责事由。中国学者多数将归责原则分为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三种。前者为一般归责原则,如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后两者是特殊归责原则,是对前者的补充和修正,如民法通则第106条的第2款同时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

中文名
归责原则
概念
责任归属所必须依据的法律准则
外文名
criterion of liability
依据
何种事实状态确定责任归属问题

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Tortious Liability)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

中文名
侵权责任
外文名
Tortious Liability

二元说

二元说亦称“择一说” 或“不能统一说”。保险学说之一。这一观点强调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不能作统一的解释,而应分别给予不同的定义。主张此学说的德国保险法学者爱伦贝格 (V. Ehrenberg) 认为,保险合同的统一定义既不可能使用危险、损失、被保险利益以及经济损失等,也不可能用保险人的给付或用给付条件的事故等不确定的概念。因此,他给保险定义为:“当事人的一方获得报酬后,当发生合同规定的、未必发生或发生时期的作用不确定的事故时,承担弥补因此而产生的损失或支付约定的金额或养老金的义务,有计划地大量地缔结具有这样内容的合同就是保险。”他还义为: “保险合同不是损失补偿的合同,就是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合同。”二者必择其一,这个学说比较流行于各国保险法学界,并为各国保险立法普遍采纳。

中文名
二元说
别名
择一说或不能统一说
外文名
作用
较为确切概括了保险的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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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公共课

00242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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