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个选项是以法的效力范围为标准对法所作的分类( )。[2002年真题]
发布日期:2022-05-22
试题解析
法的效力范围
法的效力范围即法的效力,法的生效范围。
- 中文名
-
法的效力范围
- 解释
-
法的效力,法的生效范围
对法
对法,禅宗用语。对即对观、对向;法指佛法佛理。是佛家的一种方法论。
- 中文名
-
对法
- 出处
-
《哲学大辞典(修订本) (上、下册)》
选项
选项(General Options)为一个汉语词汇,是指可供使用者挑拣的分类条目。
- 中文名
-
选项
-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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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ǎn xiàng
- 外文名
-
General Options
- 释义
-
可供使用者挑拣的分类条目
正确答案:
D
解析:
以法的效力范围为标准,可将法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一般法是指在效力范围上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即针对一般主体、一般事项,在较长时期内,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有效的法;特别法是指针对特定主体、特定事项,或在特定地域、特定时间有效的法。如以空间效力而论,宪法是一般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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