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
发布日期:2020-12-11
试题解析
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基于这种信赖而与无权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代理。表见代理的意义是承认外表授权;保护善意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使善意相对人不因相信表见代理人的行为发生了变化;保护动态交易安全。
- 中文名
-
表见代理
- 拼音
-
biǎo jiàn dài lǐ
- 外文名
-
Apparent Agency
- 类别
-
民事法律行为
论述
论述,读音lùn shù,汉语词语,意思是议论、述作。
- 中文名
-
论述
- 外文名
-
to discuss
- 释义
-
议论、述作。
- 拼音
-
lùn shù
- 出处
-
《读书》
条件
条件就是两事物发生联系时必需体现的性质。
- 中文名
-
条件
- 别名
-
因果关系
- 外文名
-
condition
正确答案: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依照法律规定为有效的代理。《合同法》第49条规定了表见代理制度。
构成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理由多种多样,例如,被代理人曾有授权于行为人的表示而实际未授权;被代理人将有关证书(如空白介绍信)交付给行为人,由行为人自行填写内容;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及时收回授权委托书,行为人仍持此授权委托书与相对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行为,一般属于效力待定行为,其效力主要取决于被代理人的追认与否,善意相对人只有撤销的权利。如果在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下,仍然将行为人的无权代理行为作为效力待定行为对待,对相对人有失公允,也不利于交易安全。因此,规定表见代理行为有效是必要的。
表见代理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但能产生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
表见代理的主要特征有:
第一,表见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表见代理人实际上并不具有代理权。
第三,第三人因某种客观表现在外的事实和理由,相信表见代理人具有代理权。
依照法律规定,表见代理为有效代理行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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