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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在所得税法上,纳税人的各项所得或收益主要包括()

发布日期:2022-06-02

在所得税法上,纳税人的各项所得或收益主要包括()
A

营业所得

B

劳务所得

C

投资所得

D

财产所得

E

偶然所得

试题解析

课税主体

课税主体是课税客体的对称。亦称“纳税人” 或“纳税义务人”。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直接向政府缴纳税款的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指本国公民及在本国居住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外国公民;法人则指依法成立、享有民事权利、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和社团组织。一种税的课税主体是由其课税客体的性质决定的。每一种税都有特定的课税客体,也都具有相应的课税主体。如: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应税所得为课税客体,以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为课税主体;房产税以房屋为课税客体,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为课税主体。由于税法中关于课税主体的规定明确了由谁来承担纳税义务,因而,课税主体是税法的一项基本构成要素。

中文名
课税主体
相关
课税客体
职权归属
国家
别名
纳税人、纳税义务人

所得

所得,读音suǒ de,汉语词语,意思为指所获得的东西。

中文名
所得
外文名
earnings
拼音
suǒ de
注音
ㄙㄨㄛˇ ㄉㄜ

法上

法上,梵名Dharmottara,公元750~810年间的佛教因明学思想家,以注释法称学说著称。依克什米尔《王统记》(Rājatarangini)所载,公元800年左右,法上应阇夜毗陀(Jayapīda)王之请,抵达克什米尔,并活跃于当地。另据《布顿佛教史》记载,法上师承善护及法源施之学。

中文名
法上
国籍
中国
主要成就
为法称学说添加注释
外文名
Dharmottara
信仰
佛教
代表作品
《正理一滴论注疏》《量考察论》《刹那灭论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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