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与离婚损害赔偿之诉可以分离吗?
发布日期:2021-03-19
试题解析
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应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者因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这本身就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并且对其他可能发生侵权行为的人而言,也有警戒和预防作用。
- 中文名
-
离婚损害赔偿
- 意义
-
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
-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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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因损害和离婚损害
- 外文名
-
compensation for divorce damage
-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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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有过错使
离婚
《离婚》是李冰执导纪录片,于2019年1月5日播出。
- 中文名
-
离婚
- 集数
-
1 集
- 导演
-
李冰
- 主要荣誉
-
入选2019年第一季度优秀国产纪录片推荐目录
分离
《分离》是挪威画家爱德华·蒙克20世纪初创作的一幅油画。
- 中文名
-
分离
- 创作时间
-
20世纪初
- 作者
-
爱德华·蒙克
- 类型
-
油画
正确答案:
在审判实践中,离婚与离婚损害赔偿之诉一般有两种结合方式:一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并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是过错方提出离婚请求,而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对于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一种可能是无过错方在一审、二审程序中均不同意离婚,也就不会考虑到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问题。从切实保护无过错方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其事后再提,即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另一种可能是,无过错方一审时不同意也不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时看到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便提出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这时人民法院可以先进行调解,能够调解成功当然事半功倍。调解不成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而不是发回重审。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无过错方离婚后另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请,这种离婚与离婚损害赔偿之诉的分离,是为了让无过错方得到充分的法律救济,而且是在当事人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才能提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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