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承揽人的权利和义务
①获得报酬的权利。
②留置权利。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③亲自完成工作的义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④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承揽人完成工作后,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⑤瑕疵担保义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⑥接受定作人监督、检验的义务。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⑦保管义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⑧按约定使用符合标准的材料。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如果不符合约定,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充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⑨保密义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2)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①支付报酬和材料费的义务。
②按约定提供材料、图纸和技术要求。
③协助的义务。协助的内容既包括完成工作所需要的材料、技术方面的,也包括完成工作所需要的生活条件和生产环境方面的。
④监督、检验承揽人工作的权利。
⑤请求交付工作成果的权利。
⑥解除合同的权利。在承揽人违反义务显然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时,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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