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
发布日期:2020-12-11
试题解析
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诚信原则要求一切市场参加者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诚实信用原则并没有固定的意义,但作为民法最重要的原则,其含义不能从语义的角度来理解,它属于一般条款,外延和内涵都不确定。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活动中的道德准则。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当通过市场交换获取利益和生活资料。 第一种方式是用已有金钱投资牟利;第二种方式,是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换取报酬;第三种方式,是用自己的体力劳动换取工资。 靠这三种方式获取利益,即为诚实信用,是正当的、合法的,应受法律保护。 法律绝不允许靠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以获得利益。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一切市场参加者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目的是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中实现平衡,并维持市场道德秩序。 诚实信用原则之特征在于,其内涵和外延的不确定性
- 中文名
-
诚实信用原则
- 外文名
-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功能
功能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为gōng néng,注音为ㄍㄨㄙ ㄣㄥˊ.意指事物或方法所发挥的有利作用;效能。语出《汉书·宣帝纪》:“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
- 中文名
-
功能
- 解释
-
指事物或方法有所发挥的作用
- 出处
-
《汉书·宣帝纪》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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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cyusa
- 拼音
-
gōng néng
- 注音
-
ㄍㄨㄙ ㄣㄥˊ
论述
论述,读音lùn shù,汉语词语,意思是议论、述作。
- 中文名
-
论述
- 外文名
-
to discuss
- 释义
-
议论、述作。
- 拼音
-
lùn shù
- 出处
-
《读书》
正确答案:
民法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恪守承诺和信用,意思表示真实,不规避法律,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持有善意的基本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在市场经济中形成的法律规则,是道德的法律化。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大多规定此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两方面有机联系的内容:一是诚实,主要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言行符合实际,表里如一,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欺诈、胁迫对方的行为,都是不诚实的行为;二是信用,主要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信守诺言,不出尔反尔。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是背信行为。“诚实”侧重于从主观方面来考察,“信用”侧重于从客观方面来考察,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法中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行为准则。与他人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均应把善意作为行为的基本出发点,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行使民事权利时诚实相待、不作假、不欺诈,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履行义务时应恪守信用、遵守法律规定、忠于事实真相、不欺骗对方,不履行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自觉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法官及仲裁员处理民事案件时应贯彻诚实信用原则。法官及仲裁员处理民事案件时应贯彻诚实信用原则,特别是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更应以诚实信用为判断标准,以事实为依据来调整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达到平等、充分地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的目的。
诚实信用为市场经济活动的道德准则,是道德准则的法律化,其实质意义在于授予法院以自由裁量权。
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主要有:
(一)指导民事主体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按照《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凡一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时,应兼顾尊重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像对待自己的事务一样对待他人事务。凡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构成违法。
(二)解释、评价和补充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民事主体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依诚实信用原则进行解释、评价或补充,以使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以及民事主体和社会之间的利益趋于平衡。例如,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表达不准确或者不完备时,合同的当事人应该依据诚信原则来履行合同。如发生纠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应该依据诚信原则来解释合同,判明是非,确定责任。
(三)解释和补充法律规范
一般而言,法律条文均极为抽象,适用于具体案件时,必须加以解释。进行法律解释时,必须受诚实信用原则的支配,方能维持公平正义。在法律不完备而需要进行漏洞补充时,也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最高原则予以补充。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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