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 题王微信公众号

    题王微信公众号

    微信搜“题王网”真题密题、最新资讯、考试攻略、轻松拿下考试

名词解释题

均田制

发布日期:2022-06-24

均田制

试题解析

租调赋役制

自北魏至唐中期在均田制基础上实行的赋役制度。为地租、户调(按户征收的赋税)和力役的合称。历代征收的标准和名目不同。北魏于太和九年(485年),孝文帝颁布均田令,于全国推行均田制后,次年颁行租调制。

中文名
租调赋役制
颁布年限
北魏
解释
为地租、
颁发者
孝文帝

均田制

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至唐天宝年间,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还授,故至德宗年间被“两税法”取代。实施范围一说始终仅实施于北中国,一说隋统一后实施于全国。均田制的实施,肯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减少了田产纠纷,有利于无主荒田的开垦,因而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作用。均田制的实施,和与之相联系的新的租调量较前有所减轻以及实行三长制,有利于依附农民摆脱豪强大族控制,转变为国家编户,使政府控制的自耕小农这一阶层的人数大大增多,保证了赋役来源,从而增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同时,西魏权臣宇文泰,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创立了府兵制,一直沿用至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起用募兵制,停用兵府鱼符,之后名存实亡。

中文名
均田制
特点
按人口分配土地
性质
土地制度
实行时间
北魏~唐朝

麻田

麻田是北魏至北齐推行均田制时分配种麻的田。北魏初授麻田时,在产麻区另给麻田,男子每人10亩,女子每人5亩,奴婢授麻田相同。受麻田者须缴麻布以为“调”,一夫一妇纳麻布1匹,奴婢8人纳麻布与一夫一妇同额。麻田不准买卖,年老免课及身死还田。北齐在土不宜桑之地也授麻田,如桑田法为永业田。北周、隋唐亦行均田制,户调规定也有桑土与非桑土之别。

中文名
麻田
特点
不须还受,为永业之田
性质
北魏均田令中所受土地的名称

标签: 均田制

题王网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扫码关注题王,更多免费功能准备上线!

此试题出现在

大学试题

历史学

去刷题
热门试题热门资讯 相关试题

暂无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