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试题出现在
圆锥型套筒冠义齿基牙制备时,颈部可制备成( )
关于脊髓亚急性联合变性的临床表现错误的是()
阴茎癌前病变除外()。
男性,20岁,战士。3d前起咽痛、流涕、干咳、发热就诊,体温38℃上下波动。曾自服"感冒药"无效。近期营房中有类似病人多名。体检颈部扪及多个绿豆大小淋巴结,轻度触痛。右下肺有少量干啰音。X线检查示右下肺淡薄阴影。红细胞冷凝集试验1:64。其肺炎的病原体最可能是()
患者,男,55岁,右睑下垂1年,四肢无力6个月,呼吸困难3天。四肢无力具有晨轻暮重的特点。无复视,无吞咽困难及构音障碍。3天前因上呼吸道感染出现呼吸费力。既往有高血压病史5年,糖尿病史2年。查体:呼吸频率35次/分,呼吸表浅,口唇略发绀,右侧睑裂小,四肢肌力四级,疲劳试验阳性,余神经系统查体未见明显异常。胸部CT显示胸腺增生。肌电图提示右腋神经低频重复电刺激波幅递减。血气分析显示,pH7.30,Osat85%,PCO268mmHg,PO255mmHg。该患者诊断应考虑()
患者 缺失,余牙正常,若选择可摘局部义齿修复,则该牙列缺损情况应设计为()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联合体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表述中,正确的是()。
婚姻满意度较高的是()的年龄的夫妻。
投融资服务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不包括()。
下列各项中,关于平遥古城的说法正确的有( )。
暂无相关推荐~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下列对该条款的理解,正确的是()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下列对该条款理解错误的是()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下列对该条款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l0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应当()。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
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所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能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