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

  • 题王微信公众号

    题王微信公众号

    微信搜“题王网”真题密题、最新资讯、考试攻略、轻松拿下考试

名词解释题

法律关系本座说

发布日期:2021-09-24

法律关系本座说

试题解析

法律关系本座说

法律关系本座说由德国法学家萨维尼(Savigny,1779-1861)所提出。法律关系本座说的提出,终于把国际私法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从而使萨氏被喻为“近代国际私法之父”。

中文名
法律关系本座说
词性
名词
外文名
the seat of legal relationship theory
类别
学说

法院地法主义

法院地法主义,是指以案件提出地或该案实际起诉地的法律作为涉外案件准据法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有关涉外案件本来可以同纯粹的国内案件一样,援用内国法即可简单地得到处理。但因不同的法院地的法的规定不同,故坚持这一原则无法保证法律的稳定,竟择法院的现象也会大量出现。为消除上述弊端,自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提出以来,多主张应从并存于各国而又相互对立的法律中选择和援用同案件有密切联系的法律加以适用。当然,在各国国际私法立法实践中,并未完全停止适用法院地法。如英国关于侵权法律选择,法院地法与侵权行为地法并用,并以法院地法为主。

中文名
法院地法主义
所在国家
中国
外文名
primafacievalidity

合同重心说

合同重心说又称“最强联系说”、“最密切联系说”。确定涉外经济合同准据法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根据“意思自治原则”选择准据法时,则根据与合同有最密切的关系的原则,确定合同应适用的法律。该理论可以追溯到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即按照法律关系的性质确定应予适用的法律。

标签: 法律关系 本座

题王网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扫码关注题王,更多免费功能准备上线!

此试题出现在

大学试题

法学

去刷题
热门试题热门资讯 相关试题

暂无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