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操纵市场的行为类型。
发布日期:2020-12-11
试题解析
操纵市场
所谓操纵市场,又称操纵行情,是指操纵人利用掌握的资金、信息等优势,采用不正当手段,人为地制造证券行情,操纵或影响证券市场价格,以诱导证券投资者盲目进行证券买卖,从而为自己谋取利益或者转嫁风险的行为。操纵市场行为必然会扭曲证券的供求关系,导致市场机制失灵,并会形成垄断,妨碍竞争,同时还会诱发过度投机,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证券法》明确禁止这种行为,同时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中文名
-
操纵市场
- 别名
-
操纵行情
- 外文名
-
manipulation
- 用途
-
为自己谋取利益
简述
简述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思是用简要的语言陈述,描述或总结。
类型
类型,指包含由各特殊的事物或现象抽出来的共通点的抽象概念;在 .NET 框架中,类型(type)又被称作组件(component)。通常情况下,应用程序既包括我们自己创建的类型,也包括微软和其他一些组织创建的类型。
- 中文名
-
类型
- 注音
-
ㄌㄟˋ ㄒㄧㄥˊ
- 释义
-
包含由各特殊的事物或现象抽出来的共通点的抽象概念
- 拼音
-
lèi xíng
- 英译
-
type;pattern
- 出处
-
《自序》
正确答案:
操纵市场,是指利用资金优势或者信息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诱使投资者买卖证券,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77条的规定,操纵市场的行为包括以下类型:
(1)连续买卖
连续买卖,是指为了抬高、压低或者维持交易价格,行为人连续高价买入或者连续低价卖出某种证券的市场行为。
(2)串通相互买卖
串通相互买卖,是指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行为。
(3)冲洗买卖
冲洗买卖,又称“自买自卖”,是指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行为。冲洗买卖的核心是证券账户的实际控制权,并且虽然在法律上发生了证券权利的转移,但没有发生证券权利的事实转让。
(4)其他操纵市场的行为
在证券市场上,操纵市场的行为复杂多样,很难用列举的方式穷尽各种不当操纵行为,因此为避免挂一漏万,法律规定了“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兜底条款”,以便根据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漏洞补充。
解析:
暂无解析
题王网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扫码关注题王,更多免费功能准备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