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运通有限公司(以下称南通公司)是五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五联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五联公司上市股票国有股3 00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60%)。2007年3月18日,南通公司与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北苑集团)、东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东江公司)、西原货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西原集团)协议设立资本总额为20亿元的四方联合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四方公司),在协议中约定,南通公司以其持有的五联公司上市股票2 75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合计股本总额8亿元出资;北苑集团、东江公司、西原集团各以现金4亿元出资。由于南通公司以上市股票国有股出资,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各方约定由以现金出资的各方先行缴纳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2亿元的四方公司,南通公司的出资在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再以股份转让的形式,将股份转让给四方公司,以代替出资的缴纳。后南通公司的出资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于四方公司取得南通公司持有五联公司股份达到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被认为构成了实质上的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而有关的股份转让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四方公司于是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豁免申请,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四方公司若要取得符合其资本总额20亿元的股份,应当如何收购?
南方运通有限公司(以下称南通公司)是五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五联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五联公司上市股票国有股3 00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60%)。2007年3月18日,南通公司与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北苑集团)、东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东江公司)、西原货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西原集团)协议设立资本总额为20亿元的四方联合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四方公司),在协议中约定,南通公司以其持有的五联公司上市股票2 75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合计股本总额8亿元出资;北苑集团、东江公司、西原集团各以现金4亿元出资。由于南通公司以上市股票国有股出资,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各方约定由以现金出资的各方先行缴纳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2亿元的四方公司,南通公司的出资在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再以股份转让的形式,将股份转让给四方公司,以代替出资的缴纳。后南通公司的出资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于四方公司取得南通公司持有五联公司股份达到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被认为构成了实质上的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而有关的股份转让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四方公司于是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豁免申请,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收购完成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10 000万股,3月2 日新发行4 500万股,12月1日回购1500万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本年净利润为6 000万元。则基本每股收益为 ( )
甲公司以定向增发股票的方式购买集团内男一企业持有的A公司80%的股权,为取得该股权,甲公司增发了2 000万股的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公允价值5元,支付承销商佣金50万元,取得浚股权时A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2 000万元,假定甲公司和A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甲公司取得该股权时应确认的资本公积为( )
企业2017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30 000万股,2017年4月1日新发行5 000万股,11月1日回购2 400万股,2017年实现净利润66 7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元。
南方运通有限公司(以下称南通公司)是五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五联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五联公司上市股票国有股3 00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60%)。2007年3月18日,南通公司与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北苑集团)、东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东江公司)、西原货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西原集团)协议设立资本总额为20亿元的四方联合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四方公司),在协议中约定,南通公司以其持有的五联公司上市股票2 75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合计股本总额8亿元出资;北苑集团、东江公司、西原集团各以现金4亿元出资。由于南通公司以上市股票国有股出资,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各方约定由以现金出资的各方先行缴纳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2亿元的四方公司,南通公司的出资在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再以股份转让的形式,将股份转让给四方公司,以代替出资的缴纳。后南通公司的出资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于四方公司取得南通公司持有五联公司股份达到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被认为构成了实质上的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而有关的股份转让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四方公司于是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豁免申请,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四方公司的要约豁免申请为什么没有得到证监会的批准?
某上市公司年末股份总数为8500万股,其中发行在外的优先股为000万股。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000万元。按规定每fi-实现净利润的8%为优先股。如果没有其他事项,该企业的每股收益为()。
南方运通有限公司(以下称南通公司)是五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五联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五联公司上市股票国有股3 00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60%)。2007年3月18日,南通公司与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北苑集团)、东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东江公司)、西原货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西原集团)协议设立资本总额为20亿元的四方联合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四方公司),在协议中约定,南通公司以其持有的五联公司上市股票2 75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合计股本总额8亿元出资;北苑集团、东江公司、西原集团各以现金4亿元出资。由于南通公司以上市股票国有股出资,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各方约定由以现金出资的各方先行缴纳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2亿元的四方公司,南通公司的出资在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再以股份转让的形式,将股份转让给四方公司,以代替出资的缴纳。后南通公司的出资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于四方公司取得南通公司持有五联公司股份达到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被认为构成了实质上的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而有关的股份转让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四方公司于是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豁免申请,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四方公司与南通公司的股份转让行为为什么不符合法律规定?
某公司委托证券公司发行股票1 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8元,向证券公司支付佣金150万元,发行股票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为100万元。该公司应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的金额为()万元。
某公司年初发行普通股1 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元,筹资费率为6%.所得税率为33%。该年末每股发放股利1.5元,预计以后股利年增长率为3%。该公司年末留存800万元未分配利润用作发展之需。则这笔留存收益的成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