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集团公司根据与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有关旅客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每月向“三省一市”征信机构提供铁路旅客信用信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每月()前,铁路公安局治安处将涉嫌的严重失信人信息,按规范格式推送给集团公司客运处。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由()负责对铁路公安局治安处推送的失信人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站车工作人员应使用客运记录详细记录失信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住址、联系方式、乘车日期、车次、区间、失信行为、处理情况等信息,并由失信人本人签字。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集团公司根据与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有关旅客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每月向“三省一市”征信机构提供铁路旅客信用信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站车工作人员完成相关失信行为信息录入后,应及时将收集的相关证据上交站段()。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期限,自失信行为发生之日起一般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上铁客〔2018〕191号)中规定,按照“谁采集,谁录入”的原则,站车工作人员应在5日内通过“铁路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网页版或手机APP)中“()”功能模块录入失信人的失信行为信息。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不具备音视频记录条件时应收集()名旅客以上的证人证言。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实施办法》的通知(上铁客〔2018〕191号)规定,不具备音视频记录条件时应收集()名旅客以上的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