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亲眼目睹美国9•11事件的妇女到现在头脑中还经常浮现出那悲惨的一幕。这属于()。
20世纪初,有一个名叫塔贝尔的记者,她的父亲是一个小石油生产商,在洛克菲勒的垄断面前,不堪竞争,遭受排挤,最终倾家荡产。她用亲眼目睹的事实发表了长篇系列报道,引起了美国社会的广泛共鸣。1911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定标准石油公司垄断违法,妨碍了自由竞争,并下令解散标准石油公司,拆分成40个小公司。材料表明()
甲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胡某,一天在下班途中亲眼目睹了邹某抢劫案的经过,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费正清在《ChinaWatch》一书中写道:“他们每天都亲眼目睹少年们在‘阶级斗争’的借口下,对长辈进行抢劫、报复、打骂和侮辱;他们必须出席公开批判邻居、朋友、同事和父母的大会,甚至还要积极发言。„„”费正清笔下的历史事件()
费正清在《ChinaWatch》一书中写道:“他们每天都亲眼目睹少年们在‘阶级斗争’的借口下,对长辈进行抢劫、报复、打骂和侮辱;他们必须出席公开批判邻居、朋友、同事和父母的大会,甚至还要积极发言。„„”费正清笔下的历史事件()
王某对公安机关讲了他亲眼目睹被告人打伤被害人的经过,王某向公安机关所作的陈述属于()。
在学校中,服务对象偷偷告诉社会工作者,他亲眼目睹了另外一个男孩打骂欺负一个女孩,而打骂者也清楚只有该服务对象知道此事,并威胁他不准告发。服务对象特别叮嘱社会上作者不能向外人透漏此事。此时,这位社会工作者面临的伦理的困境是()。
贾某向公安机关陈述其弟弟亲眼目睹王某持刀杀丁李某,贾某的证言属于()
周某向公安机关陈述,其夫李某曾亲眼目睹王某持刀杀了被害人赵某,周某的证言属于()
赵某,12岁,系初一学生,亲眼目睹了某抢劫案件的全过程,赵某可以作为该案的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