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2月7日,甲厂与乙厂签订电力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4年(从1998年3月1日起),甲厂保证电力供乙厂使用,电费从使用当日起按丙供电所的收费标准每月结算一次。双方都依约履行。同年9月,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鉴于近期省电网调整电价,双方协商后,甲厂依丙供电所的二类电表收费标准向乙厂收取电费。甲厂本属一类表用户,独立变压器。但从1998年10月起向乙厂按二类表收取电费并加收变损、利率调整、镇街灯费用,至1999年7月,10个月共多收了电费10余万元。1999年10月,当地物价所根据举报予以立案查处,并于同年12月26日做出处罚决定书,认为甲厂未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提高电价和加收镇街灯费,其行为已构成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对甲厂做出了将多收金额如数上缴国库的处理,并决定免于罚款。甲厂不服,向上一级物价检查所申请复议。市物价检查所复议认为:本案原处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价格法规、政策是正确的,但处理欠妥。于2000年2月24日做出了复议案件决定书,维持原免于处罚的决定,变更其将多收金额上缴国库的决定,改为将多收电费全部退还乙厂。甲厂对此复议仍不服,向法院起诉。市物价所对甲厂的最后处罚是否正确?
消防负荷是指消防用电设备,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可分为()。
某供电所所属供电的村镇建房,因天黑要继续施工,需电灯照明。此时村上一电工在施工地点上的二层楼脚手架上带电移动一盏300W,221V的照明灯,没有按照规定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该灯具使用的是塑料螺口灯具,而且相线接在了螺口灯具的外侧,移动过程中只听“哎呀”一声,该电工碰及螺口灯具外侧相线触电造成高空坠落,头先落地,受到重伤,昏迷不醒。后送到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
供电所纸质图上的Z和(Z)不是调度号的一部分,只是供电所画的一个标记。
《建筑消防安全检测评价技术规程》规定,拟对某单位交流380V供电所五芯电力电缆绝缘电阻测试时,其正确的操作应为()
1998年2月7日,甲厂与乙厂签订电力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4年(从1998年3月1日起),甲厂保证电力供乙厂使用,电费从使用当日起按丙供电所的收费标准每月结算一次。双方都依约履行。同年9月,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鉴于近期省电网调整电价,双方协商后,甲厂依丙供电所的二类电表收费标准向乙厂收取电费。甲厂本属一类表用户,独立变压器。但从1998年10月起向乙厂按二类表收取电费并加收变损、利率调整、镇街灯费用,至1999年7月,10个月共多收了电费10余万元。1999年10月,当地物价所根据举报予以立案查处,并于同年12月26日做出处罚决定书,认为甲厂未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提高电价和加收镇街灯费,其行为已构成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对甲厂做出了将多收金额如数上缴国库的处理,并决定免 于罚款。甲厂不服,向上一级物价检查所申请复议。市物价检查所复议认为:本案原处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价格法规、政策是正确的,但处理欠妥。于2000年2月24日做出了复议案件决定书,维持原免于处罚的决定,变更其将多收金额上缴国库的决定,改为将多收电费全部退还乙厂。甲厂对此复议仍不服,向法院起诉。甲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为什么?
某供电所所属供电的村镇建房,因天黑要继续施工,需电灯照明。此时村上一电工在施工地点上的二层楼脚手架上带电移动一盏300W,221V的照明灯,没有按照规定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该灯具使用的是塑料螺口灯头,而且相线接在了金属螺口上,移动过程中只听“哎呀”一声,该电工碰及金属螺口触电造成高空坠落,头先落地,受到重伤,昏迷不醒。后送到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规范要求本案违规之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