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的王夫之特别重视文艺的审美情感特征,他将“兴观群怨”称之为“()”
“兴观群怨”之“怨”,广义的“怨”,也就是把“怨”看作是对人的各种情感的一种代称。
后世文论家在“兴观群怨”说基本精神的影响下,不断提出一些新的有关文艺社会作用的命题,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韩愈的“不平则鸣”说、欧阳修的“穷而后工”说、梁启超的“熏浸刺提”说等是“兴观群怨”中“() ”的丰富和完善。
“兴观群怨”之“怨”,狭义的“怨”,也就是照字面意思所理解的“怨”,它是由种种不满意所引发的一种特定情感,包括忧怨、哀怨、怨恨等等。
“兴观群怨”之“怨”,狭义的“怨”,也就是照字面意思所理解的“怨”,它是由种种不满意所引发的一种特定情感,包括忧怨、哀怨、怨恨等等。
“兴观群怨”是中国文学重要的功能性特点。
后世文论家在“兴观群怨”说基本精神的影响下,不断提出一些新的有关文艺社会作用的命题,比如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韩愈的“穷而后工”说等。
后世文论家在“兴观群怨”说基本精神的影响下,不断提出一些新的有关文艺社会作用的命题,比如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韩愈的“不平则鸣”说以及欧阳修的“穷而后工”说等。
孔子的“兴观群怨”说的基本内涵是什么?如何理解文艺的社会功能与作用?
孔子的“兴观群怨”说的具体内涵;文学的社会功能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