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恒指的成份股共有()种.
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情形包括()。 Ⅰ上市公司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 Ⅱ上市公司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其他上市公司 Ⅲ上市公司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非上市公司 Ⅳ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 Ⅴ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沪深300指数依据样本稳定型和动态跟踪相结合的原则,每()审核一次成份股,并根据审核结果调整成份股。
深圳成份股指数以所选40家成份股的流通股股数为权数,按派氏加权法计算。
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选样条件包括()
在金融时报股票指数中,目前常用的金融时报工业普通股票指数,其成份股由30种代表性的工业公司的股票构成。()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符合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有()。 Ⅰ甲上市公司,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 Ⅱ乙上市公司,拟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非上市公司股权 Ⅲ丙上市公司,拟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吸收合并另一上市公司 Ⅳ丁上市公司,拟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回购普通股予以注销 Ⅴ戊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拟公开发行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