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保险金给付义务的范围。
发布日期:2021-06-28
试题解析
给付义务
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又简称为主义务,指的是债所固有、必备,也决定债的类型的基本义务。从给付义务又简称为从义务,指不具有独立的意义,仅具有补助给付义务的功能,其存在目的不在于债的类型而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利益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的义务。
保险金
保险金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给付的金额;或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对物质损失进行赔偿的金额。
- 中文名
-
保险金
- 保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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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
- 实质
-
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
-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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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
简述
简述是一个汉语词汇,意思是用简要的语言陈述,描述或总结。
正确答案:
给付的范围一般限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保险金额,损失保险不得超过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范围。在损失范围确定后,还须考虑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之间的关系,是否有不足额保险与超额保险的情形存在。若有,则须按比例给付。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所负的给付义务最高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国外立法上有例外,例如,救助费用的偿还义务不受此限。
保险法上的救助费用,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防止或减少损失为必要行为所支出的费用损失。此种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在采取必要而合理的措施时对保险标的所致的损失,仍由保险人承担。例如,在发生火灾时,保险标的在抢救过程中遭受碰撞所致的损失。关于承担费用的范围,有不超过保险金额说与实际支出说。前者主张救助费用由保险人在不超过保险金额范围内负担;后者主张该救助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并不以保险金额为限,即使其救助费用超出保险金额亦应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除了就损失需承担给付义务外,评估损失费用亦应承担。
解析:
给付的范围一般限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保险金额,损失保险不得超过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范围。在损失范围确定后,还须考虑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之间的关系,是否有不足额保险与超额保险的情形存在。若有,则须按比例给付。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所负的给付义务最高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国外立法上有例外,例如,救助费用的偿还义务不受此限。
保险法上的救助费用,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防止或减少损失为必要行为所支出的费用损失。此种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在采取必要而合理的措施时对保险标的所致的损失,仍由保险人承担。例如,在发生火灾时,保险标的在抢救过程中遭受碰撞所致的损失。关于承担费用的范围,有不超过保险金额说与实际支出说。前者主张救助费用由保险人在不超过保险金额范围内负担;后者主张该救助费用由保险人承担,并不以保险金额为限,即使其救助费用超出保险金额亦应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除了就损失需承担给付义务外,评估损失费用亦应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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