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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保证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发布日期:2021-03-17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保证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票据保证无效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与其过错责任相应的民事责任

B

被保证的汇票,如果没有注明,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C

需要承兑的票据在承兑之前,出票人是被保证人

D

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试题解析

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亦称“过失责任”。“无过错责任”的对称。民事责任制度的一般原则。行为人只对其主观上有过错的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若主观上并无过错,即使行为已致人损害且具有违法性,亦不负民事责任。在早期民法里,曾普遍实行“结果责任”原则,即只要客观上有致人损害的事实存在,就须承担民事责任。随着社会观念的转变,人们意识到,只有对那些主观上对其行为的损害后果抱有恶意或不予以注意的人予以制裁,才是公正合理的。因此,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恶意或疏忽,是该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观构成要件。过错责任原则最早产生于罗马法中,后来发展成现代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两种状况。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损害后果,但仍然希望或听任其发生的心理状态,为故意; 行为人对其行为后果应该预见而没有预见到,或虽预见到了但自信可以避免的心理状态,为过失。判断行为人是否应该预见,应在普通人的

中文名
过错责任
类型
民事责任制度的一般原则

票据保证

票据保证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承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一种票据行为。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包括承兑人、出票人、背书人、参加承兑人等都可以成为被保证人; 除被保证人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其他票据债务人均可成为保证人。票据保证的范围主要包括承兑人的付款债务,出票人、背书人、参加承兑人等的被追索债务。票据保证应作于票据的粘单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1995年) 规定,正式保证应记载的事项是: 表明 “保证” 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保证人签章。若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 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若未记载保证日期,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票据保证的作用是补充特定债务人信用不足,但在实际上有了票据保证往往暴露了被保证人信用程度不高,对被保证人的信

中文名
票据保证
特征
从属性与独立性
外文名
avals/guarantee
作用
保证可以使用于各种票据

保证人

广义的讲,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文名
保证人
提出者
左锦儒
应用学科
法学
条件
别名
适用领域
担保法
属性
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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