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登记
发布日期:2022-07-06
试题解析
不动产异议登记
不动产异议登记,物权登记机构将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所提出的对既有登记事项的异议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以表明既有登记事项存在争议的登记。其作用在于使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处于争议状态。利害关系人通过此举可以保护其权利。
- 中文名
-
不动产异议登记
- 作用
-
使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处于争议状态。利害关系人通过此举可以保护其权利
- 定义
-
物权登记机构将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所提出的对既有登记事项的异议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以表明既有登记事项存在争议的登记
产权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物权法上的重要制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对该不动产登记正确性的异议,破除登记的权利推定和公信力,排斥善意第三人的信赖,以此保护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它是为更正登记之前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措施。异议登记旨在对登记错误状态下的事实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供救济手段,它可以及时或临时性地提供一种保护,并与更正登记结合,形成保护事实上的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制度体系。
- 中文名
-
产权异议登记
- 外文名
-
Registration of property right objection
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指登记机构按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将其认为登记簿记载错误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的行为。异议登记是为了保护真正权利人利益,避免登记簿记载权利人滥用登记的公信力而暂时击破登记公信力的一种临时性的保障措施。
- 中文名
-
异议登记
- 起始于
-
早期的
- 采纳国家
-
瑞士
- 外文名
-
dissenting registration
- 源起于
-
德国
- 领域
-
法律
正确答案:
异议登记是指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申请登记机构载明异议存在的登记。根据《物权法》第19条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登记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异议登记可以起到打破登记公信力的作用。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题王网让考试变得更简单
扫码关注题王,更多免费功能准备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