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2001)中规定,汽车定置噪声限值:1998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中型柴油货车为98dB(A);199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中型柴油货车为100dB(A)。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2001)规定,原地检测转向轻便性时,用转向测力仪测得转向盘的转向操纵力不得大于120N。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2001)中规定了汽车等速百千米燃料消耗量只能使用台架试验一种方法进行检测。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2001)规定:汽车转向轮置于转角盘上,转动转向盘使转向轮达到原厂规定的最大转角,在全过程中用转向力测试仪测得的转动转向盘的操纵力不得大于()N。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2001)中规定,汽车定置噪声限值:1998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中型柴油货车为100dB(A);199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中型柴油货车为98dB(A)。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2001)规定,原地检测转向轻便性时,用转向测力仪测得转向盘的转向操纵力不得大于150N。